服務條款
線上商店使用條款
本使用條款(以下稱「本條款」)規定株式会社ETRE MIU(以下稱「本公司」)於本網站提供之線上商店(以下稱「本服務」)的使用條件。所有註冊使用者(以下稱「使用者」)應依本條款使用本服務。
第1條(適用)
- 本條款適用於使用者與本公司之間與使用本服務相關的一切關係。
- 除本條款外,本公司亦可能就本服務制定使用規則等各項規定(以下稱「個別規定」)。無論名稱為何,該等個別規定均構成本條款的一部分。
- 如本條款與前款個別規定有衝突,除個別規定另有特別規定外,以個別規定為準。
第2條(使用註冊)
- 在本服務中,申請註冊者同意本條款後,依本公司規定的方式申請使用註冊,並由本公司向申請者通知核准後,即完成使用註冊。
- 如本公司判斷註冊申請者有以下任一情形,可不核准其註冊申請,且無義務揭露理由:
- 申請註冊時申報虛假事項。
- 申請者曾違反本條款。
- 本公司認為其他不適合進行使用註冊的情況。
第3條(使用者ID及密碼的管理)
- 使用者應自行負責管理本服務的使用者ID及密碼。
- 使用者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將使用者ID及密碼轉讓、出借予第三方,或與第三方共用。如以與註冊資訊一致的使用者ID和密碼組合登入,本公司將視為該使用者ID的註冊使用者本人使用。
- 因使用者ID及密碼遭第三方使用而造成的損害,除本公司有故意或重大過失外,本公司不負任何責任。
第4條(買賣契約)
- 在本服務中,使用者向本公司提出購買申請,本公司通知接受該申請後,買賣契約即成立。相關商品的所有權於本公司將商品交付配送業者時移轉予使用者。
- 如使用者符合以下任一情形,本公司可無須事先通知使用者而解除前款買賣契約:
- 使用者違反本條款。
- 因收件地址不明或長期不在,導致商品無法完成配送。
- 本公司認為其他與使用者間的信賴關係已受損的情況。
- 本服務的付款方式、配送方式、購買申請的取消方式、退貨方式等,依本公司另行規定的方法辦理。
第5條(智慧財產權)
本服務提供的商品照片及其他內容(以下稱「內容」)的著作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歸本公司、內容提供者及其他合法權利人所有。使用者不得擅自複製、轉載、修改或進行其他二次利用。
第6條(禁止事項)
使用者使用本服務時不得從事以下行為:
- 違反法令或公共秩序與善良風俗的行為。
- 與犯罪行為相關的行為。
- 侵害本服務所包含的著作權、商標權及其他智慧財產權的行為。
- 破壞或妨礙本公司伺服器或網路功能的行為。
- 將透過本服務取得的資訊用於商業用途的行為。
- 可能妨礙本公司服務營運的行為。
- 未經授權存取或嘗試未經授權存取的行為。
- 蒐集或累積其他使用者的個人資訊等的行為。
- 冒充其他使用者的行為。
- 就本公司服務直接或間接向反社會勢力提供利益的行為。
- 本公司認為其他不適當的行為。
第7條(停止提供本服務等)
- 如本公司判斷有以下任一情形,可無須事先通知使用者而停止或中斷本服務的全部或部分提供:
- 對本服務相關電腦系統進行維護、檢查或更新。
- 因地震、雷擊、火災、停電或天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導致難以提供本服務。
- 電腦或通訊線路等因事故停止運作。
- 本公司認為其他難以提供本服務的情況。
- 因本服務停止或中斷而使使用者或第三方遭受的任何不利益或損害,無論原因為何,本公司均不負任何責任。
第8條(使用限制及註銷註冊)
- 如符合以下任一情形,本公司可無須事先通知使用者,限制其使用本服務的全部或部分,或註銷其使用者註冊:
- 違反本條款任何條款。
- 發現註冊事項中有虛假事實。
- 使用者作為付款方式申報的信用卡遭停止使用。
- 未履行費用等付款義務。
- 在一定期間內未回覆本公司的聯絡。
- 自最後一次使用後,在一定期間內未使用本服務。
- 本公司認為其他不適合繼續使用本服務的情況。
- 對於因本公司依本條採取的措施而使使用者遭受的損害,本公司不負任何責任。
第9條(退出)
使用者可依規定的退出程序退出本服務。
第10條(保證之否認及免責事項)
- 本公司不保證本服務不存在事實上或法律上的瑕疵(包括安全性、可靠性、正確性、完整性、有效性、特定目的適用性、安全保障等方面的缺陷、錯誤或程式缺陷、權利侵害等)。
- 對於因本服務使使用者遭受的任何損害,本公司不負任何責任。但如本公司與使用者間有關本服務的契約(包括本條款)屬《消費者契約法》所規定的消費者契約,則本免責規定不適用。即使在此情況下,對於因本公司過失(重大過失除外)的債務不履行或侵權行為使使用者遭受的損害中,因特殊情況所生之損害(包括本公司或使用者已預見或可預見損害發生的情況),本公司亦不負任何責任。
- 對於與本服務相關之使用者與其他使用者或第三方間所發生的交易、聯絡、爭議等,本公司不負任何責任。
第11條(服務內容的變更等)
本公司可無須通知使用者而變更本服務內容或停止提供本服務,且對因此使使用者遭受的損害不負任何責任。
第12條(使用條款的變更)
本公司認為有必要時,可隨時無須通知使用者而變更本條款。條款變更後,如使用者開始使用本服務,即視為使用者同意變更後的條款。
第13條(個人資訊的處理)
對於因使用本服務而取得的個人資訊,本公司將依本公司的「隱私權政策」妥善處理。
第14條(通知或聯絡)
使用者與本公司間的通知或聯絡依本公司規定的方式進行。除非使用者依本公司另行規定的方式提出變更通知,否則本公司將視目前登錄的聯絡方式為有效,並向該聯絡方式發送通知或聯絡;該等通知或聯絡於發送時即視為已送達使用者。
第15條(禁止轉讓權利義務)
未經本公司事先書面同意,使用者不得將使用契約上的地位或依本條款所享有的權利或負擔的義務轉讓予第三方,或提供作為擔保。
第16條(準據法及管轄法院)
- 本條款之解釋以日本法為準據法。關於本服務,排除《聯合國國際貨物買賣契約公約》之適用。
- 如就本服務發生爭議,以對本公司總公司所在地具有管轄權之法院為專屬合意管轄法院。